為貫徹落實《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辦法》(工信廳節函〔2024〕13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要求,進一步構建我市綠色制造體系,發揮綠色工廠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規范化、長效化培育機制,打造綠色制造領軍力量。現組織開展深圳市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深圳市綠色制造示范項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三個方向,具體評價要求參照《辦法》實施。鼓勵各單位瞄定國家級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在基礎設施提升、設備優化升級、工藝迭代更新等方面實施系統性、全流程綠色低碳改造,探索建立資源共建共享、產業耦合共生、產供互補相連的合作關系,全面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二、申報要求
(一)綠色工廠培育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在深圳市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且從事實際生產的制造型企業;
2.申報綠色工廠的單位,應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或行業評價標準開展評價。已納入清單的行業按照相應標準進行評價,不在清單范圍的行業依據《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進行評價。列入《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的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關標桿水平;未規定能效標桿水平但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的行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應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或1級水平。
(二)綠色工業園區培育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深圳市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工業園區,且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
2.發布園區綠色工廠培育計劃,組織園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
3.申報綠色工業園區的單位,應依據《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開展評價,優先支持園區內綠色工廠數量多、占比高的工業園區。
(三)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培育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深圳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是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企業,積極創建綠色工廠;
2.制定供應商綠色工廠培育計劃,推動供應商開展綠色工廠創建;
3.申報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單位,應按照行業指標體系或通用評價要求開展評價。其中,已發布行業指標體系的,按照行業指標體系進行評價;未發布的行業依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求》進行評價。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市級及以上綠色工廠,優先推薦汽車船舶、電子電器、通信制造、機械裝備、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建材冶金等行業以及供應商中綠色工廠數量眾多的龍頭企業和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
(四)其他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企業或園區(含園區內企業),不得申請、推薦和列入綠色制造名單:
(一)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等);
(二)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參照“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三)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
(四)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
(五)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企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