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的領域
對工業企業為實現擴大產能規模、提升生產效率、提高產品質量、促進技術裝備和產品更新換代、保障安全生產,以及向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轉型,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現有生產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生產經營管理領域進行改造提升的技術進步投資項目,給予財政專項資金資助。
二、資助的項目類別
(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
1.重大技術改造項目
工業企業在深圳市投資建設的,總投資額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重大技術改造項目。
2.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
工業企業實施的,以實現擴大產能規模、提升生產效率、提高產品質量、促進技術裝備和產品更新換代、改善生產環境等為目標,采用先進、成熟、適用的技術設備,淘汰老舊設備的技術改造項目。
3.智能化改造項目
工業企業實施的,采用智能化技術與裝備,部署高檔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智能傳感與控制等智能制造裝備,利用5G、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包括企業產品設計、技術開發、生產工序、加工制造、倉儲配送、售后服務等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全流程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實現企業內外部資源智能化管理運用,建成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為目標的技術改造項目。
4.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工業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技術集成應用實現生產模式創新,推進5G技術集成運用于生產各環節,打造一批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和5G工廠。其中:
(1)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是指工業企業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大模型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聚焦于工廠內部或產業鏈上數字化應用,通過數據的采集、傳輸、存儲、分析和運算,實現生產過程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打通企業及其產業鏈企業內外部、上下游研發設計、生產管理、采購供應、倉儲管理、售后服務等各環節,實現技術創新應用、核心競爭力提升、經濟與社會效益好、帶動性強的項目。
(2)“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是指工業企業探索5G技術在生產制造中的應用場景,推動5G應用從外圍輔助環節向核心生產環節滲透,建設產線級、車間級、工廠級等不同層級5G工廠。相同條件下優先支持“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
5.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
支持傳統優勢產業企業運用智能制造裝備和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以數據為驅動,對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倉儲物流、銷售服務等關鍵環節進行數字化改造,重構產業制造體系和服務體系,促進產業鏈、供應鏈高效協同和資源配置優化的項目。
本申報指南所稱傳統優勢產業是指服裝、家具、黃金珠寶、鐘表、皮革、內衣、眼鏡、工藝美術、化妝品等行業。
6.“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
制造業企業通過創新優化生產組織形式、運營管理方式和商業發展模式,不斷增加服務要素在投入和產出中的比重,從以生產制造為主向“制造+服務”轉型,從單純出售產品向出售“產品+服務”轉變,不斷延伸和提升價值鏈,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產品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的項目。
(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方向
7.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制造業企業或服務商建設的為制造業企業或行業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或整合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實現平臺化設計、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共享制造等模式創新應用提供先進技術支撐與服務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以及面向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新能源等重點行業的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和圍繞特定工業場景和前沿信息技術的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其中:
(1)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面向裝備制造、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等重點行業和研發設計、生產管理、采購供應、倉儲管理、售后服務、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重點領域,具備跨行業跨領域功能作用的工業互聯網平臺。
(2)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聚焦先進制造業的某一行業,具備全行業上下游產業鏈的設計制造協同、生產工藝優化、生產管理優化、設備健康管理、產品增值服務、制造能力交易等環節深度融合協同、優化提升等功能作用的工業互聯網平臺。
(3)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聚焦5G、人工智能、區塊鏈、數字孿生、設備上云等新一代通訊信息技術專業領域,具備將上述專業技術與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全鏈條深度融合、廣泛應用,提升創新能力,增強競爭力功能作用的工業互聯網平臺。
8.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支持具備綜合集成能力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組織實施的以提升自身研發能力,完善研發設施條件與環境,增強技術服務能力水平為目的的建設項目。
9.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行業組織或企業實施的,在深圳舉辦的工業互聯網領域的峰會、論壇和大賽等重大活動項目。
10.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協會、聯盟等社會組織或機構、企業建設的為制造業領域全行業或細分行業提供包括數字化轉型咨詢診斷、數字化人才培訓、技術交流、資源數據共享、產品體驗、線上直播展銷推廣、工業設計賦能、標準驗證與檢測、融資等數字化轉型方面支撐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三)應用示范標桿獎勵支持方向
11.“智改數轉”應用示范標桿項目
工業和信息化部遴選認定的“數字領航”和5G工廠試點示范獎勵項目。
(四)融資支持方向
12.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操作規程》第九條所列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各類項目,采用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方式進行資金籌措的融資項目。本款所稱融資租賃方式,僅限生產設備直接租賃的業務模式。
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應當與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各類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綠色化改造項目、“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相互對應,疊加申報(其中,綠色化改造項目扶持計劃申報指南另行制定)。
三、資助的費用范圍
(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
1.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和智能化改造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上述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技術設備與工器具、安裝工程、建筑工程等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以及與申報項目有關的設備改造運維、軟件、信息化、智能化集成、生產技術和生產工藝研發外包服務等其他相關費用。
(1)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主要包括:
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自制或購置用于產品設計研發、生產、檢測,且達到固定資產統計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和改造費用,以及支持設備運行的軟件系統等生產設施的建設費用;
安裝工程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安裝申報項目各種生產設備、裝置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主要包括維系設備運行的動力、傳動設施的安裝工程,附屬于設備的管線敷設、工作臺、梯子、護欄等裝配工程;
建筑工程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滿足生產設備運行需要而實施的有關生產環境的工程建設費用。主要包括與生產設備加工制造場所相對應的廠房、倉庫等建筑物進行改造的建設費用,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消防、環保、衛生、通風、照明等配套設施建設費用,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如蒸汽、壓縮空氣、石油、給排水等管道)、電力、電纜導線的敷設工程等建設費用。
(2)其他相關費用主要包括:
配套軟件費用:申報單位為保障設備運行配套購置的,且不可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操控、管理軟件系統費用;
檢測維護費用:申報單位委托第三方開展的設備運行維護、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
智能化集成費用:申報單位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設計、咨詢、安裝、集成、5G網絡環境建設及5G網絡資源使用費等費用;
研發外包服務費用: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委托第三方開展的生產技術和工藝的研發服務費用。
2.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與工業互聯網應用相關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及改造、云租賃、生產設備數字化改造費用以及數字化改造服務費等其他相關費用。所指總投資建設費用、總投入均為扣除可抵扣稅款的實際發生的費用(下同)。其中:
(1)信息化設備費用:是指與工業互聯網應用相關的服務器、存儲器、CPU等信息化設備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不含生產設備;
(2)軟件費用:是指研發設計、生產管理、生產控制、供應鏈管理、企業資源管理、能源管理等與生產制造系統集成應用的信息化系統應用軟件(不含設備嵌入式軟件)購置費、軟件維護費、軟件租賃費、外協開發費,以及物聯網、數字孿生、云平臺、邊緣計算等相關數字化產品使用費用;
(3)系統集成費用:是指信息系統集成及相關的咨詢服務費用;
(4)網絡通信及改造費用:是指與工業互聯網應用相關的專網、5G網絡通信費,和委托第三方服務商實施廠區專項網絡升級改造咨詢、勘察、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審計和委托服務等改造費用;
(5)云租賃費用:是指公有云服務器、云存儲、云容器等租賃費用;
(6)生產設備數字化改造費用:是指為實施生產設備數字化改造,購置用于采集數據的傳感器、網絡擴展模塊、網絡終端、設備采集接口授權等相關硬件設備的費用;
(7)數字化改造服務費用:是指申報單位委托第三方服務商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業互聯網診斷、咨詢、規劃、設計、解決方案、改造實施等委托服務費用。
3.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
申報單位數字化轉型項目實際發生的項目總投入,包括軟硬件產品、設備及工器具、云服務、信息技術開發、系統升級改造或遷移等一系列產品及服務費用,不含場地租賃裝修或改造、市場宣傳推廣等費用。
(1)硬件產品和設備費用及服務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自制或購置用于推動數字化轉型,且達到固定資產統計標準的硬件產品、設備費用。主要包括為實施數字化轉型而購置的數字采集傳感器、數字接口、網絡終端、服務器、存儲器、CPU等相關軟硬件設備和生產設備,以及委托第三方服務商開展設備改造等服務費用。其中,筆記本、電腦、顯示器等僅限項目所用設備配套、必不可少且專項用途的,如兼做辦公或其他通用用途,將不予確認。
(2)軟件產品費用:包括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相關數字化產品使用費用,及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營銷和銷售、售后服務、人才培養等應用軟件購置費、軟件維護費、軟件租賃費、外協開發費。
(3)工器具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自制或購置用于產品設計研發、生產、檢測、改造的治具、模具、工具、器具費用。
(4)云服務費用:指云服務器租用等費用。
(5)信息技術開發費用、系統升級改造或遷移費用:申報單位實施數字化轉型過程中實際發生的信息技術開發、系統升級改造或遷移使用的產品和服務費用。
4.“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項目總投入,包括智能化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以及與項目相關的知識庫建設、工業軟件、云資源及網絡、調試安裝、咨詢、設計、檢測、評價等費用。
(1)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主要包括:
智能化設備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自制或購置且達到固定資產入賬標準的設備投入、改造費用。以及申報單位為安裝申報項目智能化設備使用到維系設備運行的動力、傳動設施的安裝工程,和附屬于設備的管線敷設、工作臺、梯子、護欄等裝配工程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
工、器具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自制或購置的治具、模具、工具、器具費用。
(2)其他相關費用主要包括:
軟件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保障設備運行自制或購置的操控、管理軟件系統費用;以及知識庫建設、工業軟件、云資源、網絡租金及授權使用等費用。
調試安裝費用:是指申報單位委托第三方開展的設備調試、材料等費用。
咨詢費用:是指申報單位實施與申報項目相關的技術咨詢與管理咨詢等專家咨詢費用。
設計費用:是指申報單位實施與申報項目相關的委托第三方的設計費、資料費等費用。
檢測費用:是指申報單位實施與申報項目相關的檢驗、檢測、維護等費用。
評價費用:是指申報單位實施與申報項目相關的價值評價費用。
(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方向
5.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與平臺建設相關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等其他相關費用。其中:
(1)測試驗證費用:是指平臺相關的硬件、軟件測試驗證費用;
(2)技術認證費用:是指平臺相關技術、服務等能力的認證費用;
(3)信息化設備費用:是指服務器、網絡交換機、防火墻、負載均衡器等信息化設備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用;
(4)軟件費用:是指平臺建設所需的數據庫、設計工具、開發工具、網絡安全等軟件購置費、軟件維護費、軟件租賃費、外協開發費;
(5)系統集成費用:是指信息系統集成及相關的咨詢服務費用;
(6)網絡通信費用:是指平臺使用運營商及第三方網絡服務機構提供的專項通信網絡所產生的費用;
(7)云租賃費用:是指公有云服務器、云存儲、云容器等租賃費用;
(8)其他費用:是指提供平臺技術和服務支持直接相關的項目組主要核心人員經費等其他費用。其中,核心人員數量應不多于10人,需明確核心人員工作職能,且應按參與項目期間相應分攤金額計算。
6.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與提升工業互聯網技術服務能力相關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云租賃等其他相關費用。其中:
(1)測試驗證費用:是指工業互聯網產品或解決方案相關的硬件、軟件測試驗證費用;
(2)技術認證費用:是指工業互聯網產品或解決方案相關技術、服務等能力的認證費用;
(3)信息化設備費用:是指服務器、網絡交換機、防火墻、負載均衡器等信息化設備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用;
(4)軟件費用:是指數據庫、設計工具、開發工具等軟件購置費用、軟件維護費用、軟件租賃費用、外協開發費用;
(5)系統集成費用:是指信息系統集成及相關的咨詢服務費用;
(6)云租賃費用:是指公有云服務器、云存儲、云容器等租賃費用;
(7)其他費用:是指提供工業互聯網技術與服務支持直接相關的項目組主要核心人員經費等其他費用。其中,核心人員數量應不多于10人,需明確核心人員工作職能,且應按參與項目期間相應分攤金額計算。
7.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項目總投入費用,包括以工業互聯網為主題的峰會、論壇和大賽等活動相關的策劃設計、場地租賃、設備租賃、物料設計與布置、嘉賓接待、宣傳、獎金、評審評估等其他相關費用。其中,嘉賓接待僅限邀請的專家勞務費和專家差旅費,不含參會人員餐飲和差旅住宿費用。
8.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主要包括軟硬件設備及工器具的購置和改造費用,云服務器的租賃費用,研究咨詢、診斷評價、策劃設計、培訓輔導、人才培養、宣傳展示,所必需的場地建設和改造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1)軟硬件設備及工器具的購置和改造費用:是指為了平臺項目建設和運營而購買必要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軟硬件購置和改造費用;
(2)云服務器的租賃費用:是指租用云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器資源費用;
(3)研究咨詢費用:是指平臺市場趨勢分析、用戶需求調研、競品技術分析等研究咨詢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4)診斷評價費用:是指平臺針對財務、資產管理、合法性等方面進行各類檢查、審計以及開展各類資質、獎項和榮譽認定等診斷評價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5)策劃設計費用:是指平臺進行戰略規劃、內容創作、原型設計、用戶體驗設計、視覺設計等策劃設計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6)培訓輔導費用:是指平臺面向自有運營人員提升人員知識、技能和職業素養等培訓輔導活動涉及的培訓場地租賃費用、專家聘請費用或培訓機構服務費用;
(7)人才培養費用:是指平臺面向自有運營人通過系統化的教育和訓練,提升員工的職業技能、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等人才培養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8)宣傳展示費用:是指平臺通過各類渠道對外宣傳研究與服務成果、展示平臺服務內容和品牌形象等宣傳展示活動涉及的品牌建設費用與廣告費用;
(9)場地建設和改造費用:平臺運營所需的場地租賃、裝修改造等方面費用。
(三)應用示范標桿獎勵支持方向
9.“智改數轉”應用示范標桿項目
獎勵類項目,不涉及。
(四)融資支持方向
10.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各類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綠色化改造項目、“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利用銀行貸款進行項目投資或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生產設備所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或設備租賃利息。
四、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關于新形勢下加快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23〕6號)
(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4〕12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
(三)《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
(四)《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
五、資助項目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資助數量。
“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每年度資助項目數量不超過20個,其他項目無數量限制,只要符合《操作規程》資助條件,均可獲得資助。
(二)資助的方式及標準。
1.重大技術改造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1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1億元。
2.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1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1000萬元。
3.智能化改造項目
事后獎補。根據項目申報單位智能制造能力所達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評價等級,實行分檔資助,評價等級達到三級、四級及以上的,分別按照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15%、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均為5000萬元。
4.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3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500萬元。
5.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
事后獎補。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數字化轉型費用的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500萬元。
6.“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1000萬元。根據年度資金預算安排,每年度資助項目數量不超過20個。
7.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30%給予資助。其中,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資助上限為1000萬元,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資助上限為500萬元,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
8.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3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
9.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入費用的3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
10.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入費用的2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500萬元。
11.“智改數轉”應用示范標桿項目
事后獎補。對工業和信息化部新增遴選認定的“數字領航”和5G工廠試點示范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
事后獎補。對項目申報單位為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各類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綠色化改造項目、“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利用銀行貸款進行項目投資或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生產設備所實際發生的利息,按不超過實際支付銀行貸款利息或設備租賃利息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貼息;同一筆銀行貸款或設備租賃費用只能享受一次貼息,貼息期不超過3年。
以上12類項目的實際資助標準,將根據財政資金年度預算以及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數量而定。
六、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1.基本條件如下:
(一)申報單位為在深圳市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實際從事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組織;
(二)申報單位成立時間不低于3年(新成立企業,其控股母公司符合前項規定且所屬行業大類相同的,成立時間可以合并計算,應用示范標桿獎勵支持方向除外);
(三)申報單位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狀況良好,且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四)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內,且項目已實施完畢;
(五)申報項目所屬產業不屬于現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淘汰類”和“限制類”,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六)申報項目不存在向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多頭或重復申報的情形,不存在將已經納入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資助的有關項目費用重復納為本規程所列申報項目費用的行為,符合市政府或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可以重復申報的除外;
(七)申報項目符合《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4〕12號)相關規定及其要求;
(八)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條件如下:
(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
1.重大技術改造項目
(1)申報單位為工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4690之間;
(2)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5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
(3)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額達5億元及以上。其中,納入資助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占申報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于80%,且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占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于50%,單臺設備或單項費用價格要求不低于2萬元(含稅金額);
(4)申報項目已在深圳市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系統備案;
(5)申報項目已按規定納入技術改造投資統計(項目類別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且金額不低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
2.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
(1)申報單位為工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4690之間;
(2)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3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
(3)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額達2000萬元及以上。其中,納入資助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占申報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于80%,且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占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于70%,單臺設備或單項費用價格要求不低于2萬元(含稅金額);
(4)申報項目已在深圳市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系統備案;
(5)申報項目已按規定納入技術改造投資統計(項目類別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且金額不低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
(6)項目實施單位經實施申報項目,其產能規模、新產品銷售額、產品質量、生產效率、人均勞動生產率等主要經濟指標,較申報項目實施前有所提高,安全生產隱患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生產防范能力顯著提升。新產品銷售額是指申報單位經實施以實現產品升級換代為目標的申報項目,首次生產制造該新產品實現的銷售額。
3.智能化改造項目
(1)申報單位為工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4690之間;
(2)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3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
(3)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額達1000萬元及以上。其中,納入資助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占申報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于70%,且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占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于70%,單臺設備或單項費用價格要求不低于2萬元;
(4)申報項目已在深圳市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系統備案;
(5)申報項目已按規定納入技術改造投資統計(項目類別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且金額不低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
(6)申報單位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級達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三級及以上等級。
4.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1)申報單位為工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4690之間;
(2)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3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
(3)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
(4)申報單位已實現通過信息化系統(如MES系統)優化企業生產制造管理模式,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且至少以數字化手段實現工廠生產操作、生產管理、管理決策三個層面業務流程的閉環管理;
(5)申報項目至少涉及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營銷和銷售、售后服務等3個以上(含)關鍵環節;
(6)申報“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的,項目應已納入“全國‘5G+工業互聯網’發展管理平臺(項目庫資源管理系統)”。
5.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
(1)申報單位為傳統優勢產業領域工業企業;
(2)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3年1月19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
(3)申報項目審定數字化轉型總投資額達到100萬元及以上,其中,云服務費用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入費用的20%;
(4)申報單位與數字化轉型技術服務商簽訂了數字化轉型服務合同,數字化轉型項目已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
(5)申報單位組織實施的數字化轉型項目至少涉及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營銷和銷售、售后服務、人才培養等三個以上(含)關鍵環節。
6.“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
(1)申報單位為制造業企業;
(2)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
(3)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其中,軟件、系統集成、公私有云等投入不低于100萬元;
(4)申報單位擁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產的核心產品;
(5)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億元,其中年服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20%及以上。申報單位為集團公司的,其子公司的服務收入都可作為集團公司服務收入進行核算。服務收入包括工業設計、共享制造、檢驗檢測認證、節能環保、供應鏈管理等直接服務收入;個性化定制等間接服務收入;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生產性金融等綜合服務收入。
注:對于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綠色化改造項目、“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申報單位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報,不可疊加申請,且單個企業每年度每個類別僅能申報一個項目(其中,綠色化改造項目扶持計劃申報指南另行制定)。
(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方向
7.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15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具有“上平臺用平臺”典型案例,前2個自然年直接簽訂的與平臺建設、平臺服務、軟件應用服務相關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費用的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100家;
(4)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億元。
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5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具有“上平臺用平臺”典型案例,前2個自然年直接簽訂的與平臺建設、平臺服務、軟件應用服務相關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費用的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
(4)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
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3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具有“上平臺用平臺”典型案例,前2個自然年直接簽訂的與平臺建設、平臺服務、軟件應用服務相關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費用的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25家;
(4)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2500萬元。
8.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2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
(4)申報單位產品或服務技術先進、商業模式創新,具有典型工業互聯網應用案例,前2個自然年申報單位直接與10家及以上工業企業簽訂合同提供工業互聯網技術服務,且服務收入合計不低于500萬元。
9.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1)上一年度行業協會、企業等在深圳舉辦的工業互聯網領域峰會、論壇和大賽等重大活動;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入費用達到100萬元及以上。
10.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入達到100萬元及以上;
(3)平臺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功能定位和管理機制,擁有相應的服務設施、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主要面向我市工業領域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在所服務領域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4)平臺取得良好的公共服務效果,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三)應用示范標桿獎勵支持方向
11.“智改數轉”應用示范標桿項目
申報單位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數字領航”企業和5G工廠試點示范。
(四)融資支持方向
12.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
(1)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應與申報單位實施的符合《操作規程》第九條所列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各類項目同時疊加申請。如因實際發生的利息存在滯后支付情形,申報項目與其相對應的技術改造投資支持項目的申請時間間隔最多不超過1年,且相對應的技術改造投資支持項目已實際獲得本操作規程項下資助;
(2)申報單位已與在深銀行機構或有資質的在深融資租賃機構簽訂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合同或設備租賃合同,取得銀行貸款或租賃設備且已實際支付了利息;
(3)申報單位簽訂的銀行貸款合同或設備租賃合同,均應明確合同貸款或租賃的設備用途為實施相對應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且項目名稱應與對應申請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名稱相一致;
(4)申報項目的銀行貸款額或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生產設備的對價金額,不超過申報項目相對應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總投資額的70%。
七、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30日18時;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30日(工作時間)。